足纪字(2004)12号
关于对2004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
在2004年5月30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中超联赛第四轮第022场上海国际队对上海申花队的比赛进行至89分钟时,,,上海国际队7号运动员吴承瑛在与上海申花队10号运动员张玉宁挣抢球时,,,在禁区内将张玉宁拉倒,,,被裁判员判罚球点球。。。。此时上海国际队部分运动员对裁判员判罚提出质疑,,,致使赛场混乱,,,造成比赛中断。。。在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和总经理等的积极劝导下,,,,使比赛得以恢复。。。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退场过程中,,,上海国际队15号替补运动员陆炜不顾队友的阻拦,,,冲进场内击打裁判员,,,,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对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国际队和运动员陆炜做出如下处罚:::
一、、、 对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国际队提出警告;
二、、 给予运动员陆炜停赛8场(中超联赛第五、、六、、、、七、、八轮,,,中超杯第二回合两场比赛,,若中超杯第二回合出线,,,,则停止中超杯第三回合两场比赛,,,,否则停止中超联赛第九、、、十轮),,,罚款40000元的处罚。。。。
希望各足球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的精神文明及职业素质教育,,,规范赛场赛风,,,,维护赛场秩序,,,,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的行为。。。。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在30日内将罚款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将追加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