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
邹捷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俱乐部::::
在2005年9月4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35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与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队(以下简称大连实德队)的比赛进行到80分钟时,,,,大连实德队17号运动员邹捷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比赛结束后,,,,邹捷再次指责裁判员并进行辱骂,,被裁判员出示红牌。。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大连实德队17号运动员邹捷停赛4场(2005年中超联赛第21、、、、22、、23轮,,,,足协杯赛第四轮第一回合比赛),,,,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处罚。。
望各职业足球俱乐部加强对运动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俱乐部管理,,,,以良好的比赛作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赛场文明创造条件。。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