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6)13号
关于对西安浐灞国际队及其教练员贾春华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6爱福克斯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九轮第127场沈阳金德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永大足球俱乐部西安浐灞国际队的比赛于2006年7月2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五里河体育场进行,,,,当比赛进行至第90分钟时,,西安浐灞国际队守门员教练贾春华,,,,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进入比赛场地指责裁判员,,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在本场比赛结束后,,西安浐灞国际队主教练成耀东未参加赛后新闻发布会,,违反了中国足协有关规定。。。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五十二条、、、、第七十九条,,,,做出如下处罚:::
一、、、、 停止西安浐灞国际队守门员教练贾春华进入运动员替补席3场(2006爱福克斯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轮、、、、二十二轮、、、、二十三轮),,,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二、、、、 对西安浐灞国际队主教练成耀东通报批评;
三、、 对上海永大足球俱乐部西安浐灞国际队提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望各俱乐部认真执行中国足协的各项相关规定,,,,加强对替补席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联赛的顺利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